101 制定本規范的目的,根據標準編寫規定增加此條。本規范部分條文中對施工技術的要求涉及到施工管理內容。
102 規定了本規范的適用范圍和不適用范圍。本規范在原規范的基礎上,歸納總結了工業和民用自動化儀表工程施工及驗收的經驗,對共同適用的部分作了統一的規定,同時也兼顧了有關行業的特點和習慣。
103 施工的依據是經過批準的設計文件和已會審的施工圖紙。工程施工將設計意圖轉化為實際,但施工單位無權任意修改設計圖紙。
由于工程在工藝設計、操作、現場條件等方面出現的特殊問題,以及儀表設備材料新產品的出現,有可能使設計文件的要求與本規范的規定不盡一致。此時,經設計單位確認后,施工單位應按設計文件要求施工。
104 在設備、管道上安裝儀表和取源部件,由設計文件對專業分界作出明確規定,便于處理有關專業的分工和配合問題。
106 儀表工程中的取源部件、儀表管道及直接與設備或管道連接的儀表等,都直接接觸物料,與設備或管道的要求一致。因此,本規范在焊接方面未作另外的規定。焊接工作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《現場設備、工業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》GB 50236—98的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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